1、网上申报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“浙江知识产权在线”平台“一站式管理”模块中的“专利转化专项计划”专区进行在线申报,提交申请书(下载填写,盖章后扫描上传)、项目运行情况报告、项目绩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。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。
(https://zscqyjs.zjamr.zj.gov.cn/)
2、提交纸质材料。完成网上申报后,打印项目申报表及其他印证材料(一式两份),装订整齐后报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(鄞州区和济街69号),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3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工作,并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