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代为申报留甬员工专项补贴的企业,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通过甬易办平台(https://enb.ningbo.gov.cn,下同)向企业纳税所在地乡镇(街道)办理,申报时提供《宁波市留甬员工专项补贴申报表》。
2.申报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的企业,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通过甬易办平台向纳税所在地乡镇(街道)办理。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甬易办平台办理的向企业纳税所在地乡镇(街道)现场办理。多家企业合并包车的,向其中人数最多一家企业纳税所在地乡镇(街道)办理。申报时提供如下材料:
(1)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,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、车辆数、价格、发车日期、出发到达地等信息;
(2)《宁波市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》;
(3)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,还需提供企业签字盖章认定的车辆租赁协议或说明;
(4)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企业还需提供《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来甬备案表》和省外劳务输出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函。
3.代为申报自行返岗交通补贴的企业,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自行返岗的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通过甬易办平台办理;享受留甬员工专项补贴的市外员工调休返岗后,原则上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甬易办平台办理。申报时提供《宁波市自行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》。
(二)审核。
乡镇(街道)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甬易办后台管理系统,逐一核实是否为属地纳税企业、申报情况是否真实,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。
(三)拨付。
审核结束后乡镇(街道)汇总补贴名册上报所在区县(市)人社部门。区县(市)人社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补贴资金,其中留甬员工专项补贴和自行返岗交通补贴发放至员工社保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