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动态
副标题
各会员企业:
现转发《关于印发<宁波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,请有意向的企业积极申报,如需协会提供咨询与第三方协助辅导,联系电话:陆13605889241.
各区县(市)经信局,各管委会经信部门: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的工作要求,经研究,制定《宁波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予以印发,请认真贯彻实施。
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22年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