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申报途径。申报企业在4月18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本会官网(网址:http://www.zjecredit.org/)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示申报系统”,填报各项信息并上传各项资料,完成申报工作。
(二)资格审查。各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工作站对本市的全部申报企业进行信息核实、信用查询后,在申报系统中予以确认。
(三)初评与复审。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对确认的申报企业进行评审。初评工作主要按照《企业信用管理建设规范》核实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工作情况;按照《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评估认定指标体系》评价企业信用管理效应。企业初评通过后进入复审。复审工作重点考察企业信用管理的示范效应。
(四)认定与公布。复审后确定拟公布企业名单。拟公布的企业经公示后,本会认定为2022年度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,颁发证书,向社会公布。
(五)取消情形。企业报送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,或者被投诉、举报等并经查实确有不符合认定标准情形的,本会将取消其认定资格。